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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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除董事和监事)、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经公司董事会审查,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刊登在2010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1、最近一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公司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性股票终止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依据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龙净环保股票均价30.36元的50%确定,为每股15.18元。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
10、解锁期:指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认购的性股票有条件转让的期限。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除外。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性股票数量(万股)性股票占授予性股票总量的比例标的股票占草案公布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吴京荣董事、首席执行官406.681%0.192%2黄炜董事、总经理203.340%0.096%3黄国典董事不强.504%0.072%4余莲凤董事、财务总监不强.504%0.072%5张原副总经理不强.504%0.072%6陈董事、总经理不强.504%0.072%7郭俊副总经理111.836%0.053%8罗如生副总经理111.836%0.053%9陈贵福副总经理111.836%0.053%10王焕章副总经理111.836%0.053%11修海明副总经理111.836%0.053%12吴岚如副总经理111.836%0.053%13熊越副总经理111.836%0.053%14林国鑫机械总工程师111.836%0.053%15陈培敏董事会秘书111.836%0.053%16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599万股性股票,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当前龙净环保股本总额20,790万股的2.88%。
根据《上市规则》的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2)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原有岗位而发生降低职务级别的情况,但降职后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对其尚未解锁的性股票,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新岗位职务进行回购调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13、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龙净环保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3、激励对象的解锁申请经董事会确认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满足解锁条件的性股票解锁事宜。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8、授予价格: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龙净环保股票的价格。
(1)在解锁期内当年考核合格的,则考核当年可解锁的性股票予以解锁。
P=P0÷n
5、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4、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2)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六)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程序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与其拟获授的性股票情况如下: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2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是于2010年9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通过下列决议: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性股票锁定事宜;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二)公司分立、合并
1、龙净环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调整授予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股权激励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次解锁条件:以前三年度平均净利润为基数,T+1年度净利润指标比前三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T+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上二项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同期水平。
十二、回购注销或调整的原则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2、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600388证券简称:龙净环保编号:临2010-019
3、缩股
(3)具有《公司法》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具有《公司法》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龙净环保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四)解锁期及相关限售
五、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票种类和数量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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