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提起网络游戏和网页游戏,很多玩家都表示,很久没有什么新游戏出现了,没有让人耳目一新的创意,到底什么原因?昨天(12日)下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小小战争”打响了“中国社交游戏第一案”,状告“恐龙王国”剽窃。以经营“五分钟”品牌社交游戏著称的上海你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索赔510万。
这个官司网友和业界已经关注很久,为什么说网络游戏一大抄?到底如何比对游戏软件是否存在抄袭?游戏的收益如何计算?网络游戏如何健康发展?记者周强、孙莹、满朝旭法庭内外追问焦点。
【焦点一】凭什么说“恐龙王国”剽窃了“小小战争”
原告起诉,“小小战争”是他们开发的一款社交游戏软件,以部落发展、战争、好友互动为主导,2010年8月17日在人人网上首次公开发表,取得了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原告是著作权人。而被告恺英网络未经许可整体剽窃了“小小战争”,并将侵权软件命名为“恐龙王国”,和“恐龙时代”,甚至连原告著名的“五分钟”LOGO都没有改。
原代:它具有和小小战争原创作品完全相同的游戏特点、风格、技巧,在游戏的机构、顺序、界面等方面具有实质性相似,两款游戏的外观和感受惊人雷同。他们在在恐龙王国的侵权程序中不仅把小小战争中的原程序抄袭,他抄袭了我们的LOGO,还耖了原告设计人员的名字这些版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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