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模式面临调整?
“《办法》规范经营行为,对网游的推广、运营等诸环节都做了限制,并加强了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方面的管理,此举令企业原先采用的营销及运营方式面临调整,而新的模式是否能更好地吸引用户关注,满足其需求,仍有待今后进一步观察。”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认为,《办法》中有两个方面的影响非常突出。《办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力度空前。“无论是从内容角度出发,明确提出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还是从经济角度避免未成年人误入‘消费陷阱’,提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都明确了一点就是在网络游戏市场里,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了需要‘特殊关怀’的人群。”玉轶表示,这直接对企业经营行为提出明确规范。“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做出规定如‘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保存期限自用户最后一次接受服务之日起,不得少于180日’,这些都方便了日后发生经济纠纷时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网游厂商必然将经历新政的适应期,增长速度等将因此而进一步放缓。从长期看,政策趋紧,对市场未来长期的健康有序发展将起到净化作用,在行业利润逐步回归正常后,网游市场或将进入一个平稳发展时期。
千万级“门槛”能否清理门户?
“《办法》从注册资金入手进行监管可以一定程度上控制小规模工作室和三线甚至四线的研发公司进入市场。”玉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用户权益保护将导致企业盈利成本的上升。譬如,对用户注册的相关要求,就使企业需有相应的投入。同时,企业可能流失部分用户,对利润也有影响,但影响最大的将是小型公司。行业内鱼龙混杂的现状对监管造成挑战,小公司监管难问题尤其突出。虽然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控制从用户数和营收金额方面都可以进行,但从目前来讲条件并不成熟。《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提出“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除了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还应满足具有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的条件”,玉轶认为,这将对规范市场秩序发挥一定作用。“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门槛其实早就定下来了,但对大公司来讲问题不大。”一不愿具名的网游企业负责人表示,按“资”排辈是业内常态,没资金实力玩不转网游业。
数据统计中!!